上海建筑工程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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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桥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4日 来源: 上海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jflfcls.cn/
    浙江省政府1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开展全省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副省长王永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充分肯定浙江省道路交通建设迅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指出,现有桥梁中很大一部分已接近老化期,有的桥梁、隧道项目在施工建设中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有的桥梁隧道工程因使用管理和日常养护工作不够到位,特别是车辆超载和河道过度挖砂现象未得到有效制止而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坏等。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并全面建立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针对当前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突出排查治理现在正在运行的病险桥梁、隧道;突出排查治理桥型结构安全性不够稳定的桥梁和复杂地形中的高边坡路段及隧道;突出排查治理交通流量大、重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隧道。对在建的桥梁、隧道,要集中检查项目勘察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原材料质量,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检查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工作是否到位。对已投用的桥梁、隧道,要检查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否落实,检查日常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日常养护维修是否及时到位,检查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病危桥梁管制和监测措施。 

    会议强调,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对有严重隐患的项目,要迅速研究采取相应措施,果断加以整改,坚决防止查而不改或整改不力;对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彻底整改时间表,并一直跟踪到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为止。对病危桥梁,要立即研究提出具体车辆通行和交通管制方案,隐患严重的,要立即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同时,向社会公告,组织车辆绕行,避免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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